还剩不到一百支玫瑰的时候,盛辞又回来了。
只是这次,他没骑小电驴。
而是开了辆骚蓝色的阿斯顿·马丁。
轰鸣声吓得我的顾客纷纷侧目。
盛辞朝我招招手:「小姑娘,上车,找你谈点事。」
我拒绝:「不行,我的花还没卖完。」
「剩下的我包了。」
说罢,他拿起手机扫了我的收款码。
【支付宝到账 19900 元。】
妈耶!
他真的是我见过血统最纯正的冤大头了!
花钱买自己扔掉的花,还是原价买。
我抱着剩下的花,狗腿地爬进了他的车。
盛辞拉我去了一家装修高档的清吧。
「叫什么名?」他一边把玩着车钥匙,一边觑了我一眼。
「梁闪闪。」我答。
「亮闪闪同学,你缺钱吗?我这里有个活,你接不接?」
「不卖身不卖艺。」我抱着胸说。
他冷嗤一声:「就你?我还看不上眼。」
盛辞跟我说了他的计划。
今晚的表白,让他的男人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所以,他雇我当他的舔狗女朋友。
他要把场子找回来。
我问:「为什么找我呢?」
「你可以说是我见过最没脸没皮的女生了。这活,适合你。」
我问:「你家这么有钱,你之前干嘛装清贫?」
他耳根微微泛红:「上高中时候,被捧得烦了,就想当个普通人。」
本来吧,普通人到处都是,也没人说什么。
偏偏他长得太过出众,这普通人的身份就配不上他了。
还得了个「清贫校草」的称号。
而今晚的表白,直接让他颜面扫地。
「去他的清贫校草!」盛辞爆了粗口。
「亮闪闪同学,你就尽你所能舔我,舔一次有一次的钱。每月底薪 5 万。」
「那咱得签合同。」我说。
「签,今晚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