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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阿玉的时候,他身负重伤。

半边身子都浸泡在河水里,死生不明。

我嫌弃地将人背了回去,想着就算是有人能劈柴杀鸡也是好的。

结果他醒来的时候,眼中一片清明,竟不记前事。

阿玉自称阿玉,他生的好看,五指修长无茧,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别说劈柴了,他不被鸡追着啄就不错了。

无奈,我只能在养着我的同时再养个废物少爷。

我无他长处,力气倒是大,闲下来时偶尔也能女扮男装到镇子上去,给人背背麻袋做做工,赚几文辛苦钱。

我本想着等他伤好就把人送走,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算什么。

但阿玉别的不会,倒惯会用那副好皮囊来讨我欢心。

不管是回来时的一碗冰酸酪,还是窗前出现的一只草蚂蚱,背后总能瞧见他温润笑着的模样。

他也不嫌我这清贫,为了留下来,他什么都学。

白天在家帮我晒被做活,晚上便悄悄去给我捉萤火虫。

他见到我时,时常红了耳根。

他唤我满满,陪我看满天繁星。

在我的生辰日那天,笨拙地为我端上一碗长寿面。

从此,我的生活里哪里都有了他的影子。

我不是石头做的,我也会动心。

就那么一瞬,我觉得一个人呆的久了,如果有人陪着,好像也不错。

以至于他向我求亲之时我也没多想便应了下来,无父母之命,无媒妁之言,我们就这样在一个破庙里拜堂成亲。

他将亲手打磨的木簪插入我发髻的同时,我也心疼他手上的伤口。

「阿玉此生,定不负满满。」

新婚燕尔,阿玉粘我粘得越发紧,时常央着我也带他上街。

街上人多,每回他都会走丢几分钟,眨眼间又跟在了我身后。

手上不是多了一串糖葫芦,就是多了一包桂花糕,我权当是他给我的惊喜。

久而久之,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如若我们是一对寻常的夫妻,兴许还算得上幸福。

直到有一日,他为了去摘我喜欢的野果不慎摔下山坡,撞到了头部,竟因祸得福,记起前事。

我焦急地为他端来药碗,却对上了他毫无感情的双眸。

「孤为何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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