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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事实上,学生时代的顾时聿一点都不平平无奇。

清隽温和,意气风发,是七中校草。

各种竞赛拿奖拿到手软。

理科班万年第一。

高考后的同学聚会上,顾时聿游戏输了,被提问学生时代做过最傻的事是什么。

他低头,沉默很久很久轻笑道:

“因为染了一头银发,被罚在升旗仪式上当着全校的面念检讨。”

“就这样?”

顾时聿:“就这样。”

朋友们纷纷大呼无趣。

他未曾开口的话是,染发的原因是希望被某人记住。

那人在文科二班,每天上学的时候会特意绕远路从顾时聿班门口经过。

他知道,她每次踮起脚尖从窗户里看的人从来都不是自己,可内心的喜欢还是无法抑制的肆意疯长。

他从来不敢告白。

因为他那时的喜欢恐怕对她而言,只是让人忧虑的打扰。

至于染发的原因,是偶然听见她和朋友聊天时说:

“银发,我永远的xp!”

他那时候傻。

总想些幼稚的办法希望被人记住。

无论是在校庆时的舞台剧上出演女巫,或者是在她放学会经过的小巷里换上新路灯。

顾时聿没想过会被喜欢。

也从不觉得这些完全出自于个人意愿的行为需要些什么回报来作为补偿。

他唯一希望的,

是能做她同校的a同学。

现在,

他知道了,

她不记得。

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印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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